1. 主體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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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省內(nèi)注冊登記的企業(yè)、高校、科研機構(gòu)、醫(yī)院等法人單位,主要科研場所設在廣東省內(nè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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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則上已建有市 (區(qū)) 級及以上科研平臺
2. 研發(fā)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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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:上年度主營業(yè)收入≥5000 萬元,研發(fā)經(jīng)費≥主營業(yè)務收入 3%(研發(fā)費 > 3000 萬元可不受比例限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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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 / 科研機構(gòu):近 3 年領域研發(fā)經(jīng)費總額≥3000 萬元,且上年度≥1000 萬元
3. 人才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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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三角地區(qū)專職科研人員≥20 人,粵東西北地區(qū)≥10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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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人員 (簽訂 3 年以上合同) 占比≥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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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人員≥專職科研總數(shù) 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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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中心主任須為依托單位全職人員,入職≥3 年
4. 科研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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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(fā)設備原值≥300 萬元 (不含生產(chǎn)設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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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專門研發(fā)場地,具備工程化研發(fā)、設計和試驗能力
5. 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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擁有≥5 項自主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,且近 3 年獲得的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≥3 項(優(yōu)先考慮發(fā)明專利)
6. 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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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、無重大環(huán)保安全事故、無學術(shù)不端問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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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(fā)費用歸集混亂:未單獨建賬、佐證不足、比例不達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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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問題:數(shù)量不足、專利權(quán)屬不符、與研究方向無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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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配置不合規(guī):專職人員數(shù)量不足、固定人員比例低、社保不連續(x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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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(shù)方向偏離:不符合《戰(zhàn)略性新興產(chǎn)業(yè)重點產(chǎn)品和服務指導目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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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材料缺陷:不完整、不規(guī)范、內(nèi)容不一致、蓋章不清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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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規(guī)劃:至少提前 1 年布局研發(fā)投入、人才團隊和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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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(fā)管理:建立規(guī)范的研發(fā)費用核算體系和項目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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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:圍繞研究方向布局專利,確保至少 5 項有效自主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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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管理:確保專職研發(fā)人員數(shù)量達標,社保繳納連續(x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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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設備:確保研發(fā)場地獨立、設備原值達標、用途明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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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認定省工程中心:一次性獎勵≤40 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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績效評估獎勵:優(yōu)秀≤50 萬元,良好≤20 萬
江門市:新認定省工程中心:≤20 萬元 / 家